关于召开材料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评估工作初评会议的通知(评估专家)

发布时间:2018-04-19

尊敬的评估专家:

受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委托,中国科协先进材料学会联合体(以下简称先进材料学会联合体)承担材料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2018年度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评估工作)。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国科发基〔2014124号)和《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182号)要求,评估工作分为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

现将初评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2日下午1500—21:00

23日上午730—830

报到地点:北京会议中心9号楼一层大堂

会议时间:423—24日(详见附件一)

会议地点: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第2、第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电话:010-84901668,交通路线见附件二)。

二、初评安排

1.专家提前在线审阅实验室材料

为便于初评专家了解实验室情况,评估系统将于4218:30向专家开放,网址:gzpgcl.csm.org.cn,工作人员将以短信方式告知专家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

2.预备会议

423日上午8:30—10:00召开预备会议,专家签署评估承诺书。

3.初评会议流程

1)初评专家组依次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时间为40分钟)和讨论评议(时间为20分钟)。

2)专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独立记名打分。

3)专家打分结果现场打印签字确认,存档。

4)依据赋值法形成本组实验室的排名顺序。

5)召开专家会议形成实验室初评报告。

三、其他事项

1.为保证评估过程公平、公正和公开,本次评估专家名单提前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和材料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评估网站(gzpgcl.csm.org.cn)向社会公布。

2. 本次评估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回避人员包括参加本次评估的21个实验室的固定人员、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实验室依托单位(法人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及其他与实验室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

3. 专家会议食宿由评估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如需报销交通费请将交通往返票据交会务组,报销标准按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参会回执及联系方式

请评估专家填写回执(附件三),并于419日前发至电子邮箱:amac@csm.org.cn或短信回复至联系人。

联系人:

曹莉霞(13681587916),丁波(13911128844),车彦民(18612906895

联系电话:010-65133925    010-65260492

 

附件一:初评会议日程安排

附件二:北京会议中心交通

附件三:评估专家回执表

 

中国科协先进材料学会联合体

(中国金属学会代章)

                               20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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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办公室地点:北京东四西大街46号(中国金属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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