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评估专家:
受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委托,中国科协先进材料学会联合体(以下简称先进材料学会联合体)承担材料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2018年度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评估工作)。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国科发基〔2014〕124号)和《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18〕2号)要求,评估工作分为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
现将初评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2日下午15:00—21:00,
23日上午7:30—8:30
报到地点:北京会议中心9号楼一层大堂
会议时间:4月23—24日(详见附件一)
会议地点: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第2、第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电话:010-84901668,交通路线见附件二)。
二、初评安排
1.专家提前在线审阅实验室材料
为便于初评专家了解实验室情况,评估系统将于4月21日8:30向专家开放,网址:gzpgcl.csm.org.cn,工作人员将以短信方式告知专家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
2.预备会议
4月23日上午8:30—10:00召开预备会议,专家签署评估承诺书。
3.初评会议流程
(1)初评专家组依次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时间为40分钟)和讨论评议(时间为20分钟)。
(2)专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独立记名打分。
(3)专家打分结果现场打印签字确认,存档。
(4)依据赋值法形成本组实验室的排名顺序。
(5)召开专家会议形成实验室初评报告。
三、其他事项
1.为保证评估过程公平、公正和公开,本次评估专家名单提前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和材料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评估网站(gzpgcl.csm.org.cn)向社会公布。
2. 本次评估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回避人员包括参加本次评估的21个实验室的固定人员、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实验室依托单位(法人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及其他与实验室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
3. 专家会议食宿由评估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如需报销交通费请将交通往返票据交会务组,报销标准按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参会回执及联系方式
请评估专家填写回执(附件三),并于4月19日前发至电子邮箱:amac@csm.org.cn或短信回复至联系人。
联系人:
曹莉霞(13681587916),丁波(13911128844),车彦民(18612906895)
联系电话:010-65133925 010-65260492
附件一:初评会议日程安排
附件二:北京会议中心交通
附件三:评估专家回执表
中国科协先进材料学会联合体
(中国金属学会代章)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