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学会成于1984年11月28日成立,是有色金属及其相关学科科技工作者及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依法登记的学术性、科普性、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是发展我国有色金属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的科技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有色金属科技人员的桥梁和纽带。
学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学会优势,团结和组织全体会员,面向我国和世界有色金属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面向未来,促进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科技知识的普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和科技人才的成长,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学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学会挂靠单位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学会的业务范围是开展有色金属及其相关学科领域的各种活动: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三)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四)编辑、出版、发行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传播科学技术信息。
(五)反映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六)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技进步。组织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七)组织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对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提出科技建议,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八)按照规定经批准开展表彰奖励、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培养和举荐人才。开展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
(九)接受委托开展科学技术方面的论证、咨询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技术评价、成果鉴定,技术标准制定、职业资格认证等工作。举办科技展览,支持科学研究。
(十)兴办符合学会章程、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
(十一)促进学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使其适应工作的需要和学会的发展。
学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选举新的理事会。新的理事会提名和选举学会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于2016年6月15日在北京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七届理事会的理事长为贾明星;副理事长为葛红林、李福利、桂卫华、严纯华、孙加林、杨志强、刘江浩、胡岳华、彭金辉、杨斌、张少明、蒋开喜、陆志方、张平祥、张洪国;秘书长:张洪国;常务副秘书长:金锐;副秘书长:高焕芝,张强;资深常务理事22名;常务理事68名;理事214名。
学会现有25个学术/专业委员会:1地质、2采矿、3选矿、4轻金属冶金、5重有色金属冶金、6稀有金属冶金、7合金加工、8半导体材料、9粉末冶金及金属陶瓷、10材料科学与工程、11计算机、12环境保护、13冶金物理化学、14冶金设备、15安全、16理化检验、17统计、18信息、19贵金属、20矿山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委员会、21冶金反应工程学、22宽禁带半导体材料、23节能减排、24熔盐化学与技术、25特种冶金。
学会工作委员会有青年工作委员会、出版工作委员会和创新发展委员会。
学会联系17个地方有色金属学会: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福建。
学会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团体会员包括各大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共有234家;学会登记个人会员43000名。
学会主办刊物有:《中国有色金属学报》 (中、英文版)、《稀有金属材料与工程》 (中、英文版)、《稀有金属》(中、英文版)、《分析实验室》、《分析检测》(英文版)、《金属世界》、《稀有金属与硬质合金》、《有色设备》、《贵金属》、《粉末冶金技术》、《矿业研究与开发》、《有色金属科学与工程》、《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会刊》。